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要求,現(xiàn)將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9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點: 天津市南開區(qū)鞍山西道312號天津中醫(yī)藥大學信息源:免費招聘網(wǎng)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wǎng)
通訊地址(郵編): 300193
電話:022-59596112信息源:免費人才網(wǎng)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wǎng)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nèi)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受理部門反映(信函以當?shù)剜]戳時間為準)。
2.反映情況要求實事求是,真實、具體,電話及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
3.受理機構(gòu)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原標題:天津中醫(yī)藥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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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中醫(yī)藥大學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表.docx
天津中醫(yī)藥大學人事處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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