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士被辭退后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但用人單位稱簽有合同只是意外丟失了,由于單位沒有提供公司與劉女士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時間等有效證據(jù),不得不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一年后,劉女士在工會律師的幫助下,終于拿到了1.5萬余元的賠償款。
侵權事實:沒完成銷售指標職工被辭退
2010年4月,劉女士來到某保健公司做業(yè)務員,雙方口頭約定:試用期兩個月,期滿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為劉女士繳納社會保險;劉女士每月工資為2000元底薪加業(yè)務提成。
試用期滿后劉女士被提升為六分部的業(yè)務主管。到2010年12月,六分部的保健品銷售額沒有達到公司的要求。12月20日,公司通知劉女士,該部門撤銷,她被公司辭退了。
辛勤工作了9個月,如今被辭退,劉女士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但該公司負責人認為雖然沒簽勞動合同,可公司一直為其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劉女士沒有任何損失,所以談不上有什么經(jīng)濟補償需要支付的。由于雙方意見無法統(tǒng)一,劉女士找到調(diào)解中心申請調(diào)解,對方拒絕。信息源:中國電商人才網(wǎng)_www.job003.cn_雄鷹標志
最終,在工會律師的援助下,劉女士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保健公司向自己支付2010年4月1日至同年12月20日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共計2.2萬元。
案例剖析:社保記錄不能證明入職時間信息源:電子商務招聘網(wǎng)_www.job003.cn_雄鷹標志
庭審中,對于劉女士提出的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事,保健公司辦公室李主任說公司曾與劉女士簽過勞動合同,但由于公司保管不慎合同遺失。同時,李主任當場提交了公司與其他幾位員工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我們公司與其他員工都有勞動合同,不可能唯獨把劉女士漏掉?!?
劉女士說自己是從2010年4月1日入職的,并提交了當年4月至12月的工資條。李主任稱劉女士是當年6月1日入職的,并提交了單位當年6月至12月為其交納的社保記錄。
經(jīng)過審理,仲裁委認為保健公司負有證明曾與劉女士簽訂過入職勞動合同的責任,現(xiàn)在卻無法證明,故應承擔向劉女士支付二倍工資的責任。對于入職時間,保健公司未提交劉女士在職期間的工資臺賬,其提供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不能證明劉女士的入職時間。仲裁庭最后裁定,保健公司向劉女士支付2010年4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解除勞動關系經(jīng)濟補償金共計1.5萬余元。
專家說法:單位不能證明簽有合同要承擔不利后果
關于本起勞動糾紛,劉女士入職到保健公司工作,雙方即建立勞動關系。在本案訴訟中,保健公司稱與劉女士簽訂的勞動合同意外丟失了,并提供公司與其他職工的勞動合同來予以說明。但從法律角度看,與其他職工簽有勞動合同并不能證明公司與劉女士簽訂了勞動合同。因此保健公司應該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guī)定,保健公司應向劉女士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差額。
對于入職時間,保健公司提出劉女士是2010年6月入職的并提供了2010年6月至12月期間劉女士的社保繳納記錄,但這只能證明單位繳納了職工這段時間的社會保險,并不能證明劉女士的入職時間。根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可以提供企業(yè)員工花名冊、工資發(fā)放記錄、考勤表等證明勞動者的入職時間;本案中,保健公司關于入職時間未提交任何有效證明。因而仲裁委最后依法采信了劉女士的主張,從2010年4月1日起計算其經(jīng)濟賠償?shù)臄?shù)額。
這本來是一起很簡單的勞動爭議案件,但由于用人單位的不配合,最后進入了仲裁階段。建議用人單位一旦遇到勞動糾紛,應該直接面對,積極與職工溝通,化解矛盾,這樣更利于企業(yè)的發(fā)展壯大。
信息源:免費發(fā)布招聘信息_www.rcxx.com_免費招聘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