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潮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潮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屬下事業(yè)單位潮州市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潮州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潮州市建設技術培訓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9個 (詳見《2018年潮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屬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具體專業(yè)和其他條件與各個招聘崗位相對應)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具有創(chuàng)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工作細致、認真、責任心強;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5.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9月19日后出生人員;
6.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做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guī)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17日—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潮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設大廈6樓605房,聯系電話:0768-2393302。
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潮州市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聯系人:鄭凱銳,聯系電話:0768-2393333;潮州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聯系人:蘇東升,聯系電話:0768-2393205;潮州市建設技術培訓中心,聯系人:林浩義,聯系電話:0768-2393097。
3.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親自到達報名地點報名。報名時,本人需攜帶畢業(yè)證、身份證和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紅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張、《潮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請自行下載、a4紙正反面打印、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者的資格、資歷和其他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放筆試準考證。
1.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8年10月13日-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潮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設大廈6樓605房,聯系電話:0768-2393302。
(四)組織考試
本次招考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先筆試、后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
(1)筆試內容:考試的內容包括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以及文字表達水平。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2018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潮州市高級技工學校。
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參加考試或中途擅離考場者視為放棄考試。
(4)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入圍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5)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公布。
2.面試
(1)面試人數:按擬招聘職位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筆試人數或筆試入圍人數少于3人的,按實際入圍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職位專業(yè)要求的業(yè)務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考評。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面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結束后,計算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入圍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每個招聘職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時,以其中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的要求對擬聘人員進行身體檢查,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體檢對象憑有效身份證件及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報到,對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確有特殊情況的,經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批準同意后,可推遲檢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考察
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的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證明)、學習或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在中國潮州政府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單位崗位設置情況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應聘人員須在約定期限內帶齊證件到相應的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xù),招聘單位須確認聘用人員檔案到位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逾期不簽聘用合同者,視為自動放棄。證件材料不齊全者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
五、有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guī)的,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35號)追究責任。
附件:
1.2018年潮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屬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潮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潮州市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潮州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潮州市建設技術培訓中心單位簡介。
潮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