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潭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確保我縣教育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根據縣政府指示精神,經縣編委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70人,補招高中教師 18人、桃江玉潭學校2人。
一、招聘職位:2017年教師考聘公告 (含玉潭)
二、報考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實行)。
3、學歷及專業(yè)要求。①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的,需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②報考小學教師職位的,需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③報考初中教師職位的需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④報考高中教師職位的需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桃江一中需具有全日制一本或以上學歷);⑤報考職專教師職位的需具有相應專業(yè)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
4、教師資格證要求。①報考小學教師者,須具有小學或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②報考初中教師者,須具有初中或以上的相應專業(yè)教師資格證;③報考高中教師者,須具有高中相應專業(yè)教師資格證;④報考職專教師者,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但須入職一年內獲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⑤報考幼師者,須具有幼師資格證。
5、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須具有二級甲等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教師職位的須具有二級乙等普通話等級證書。
6、報考者,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19日至21日。由報考者本人現(xiàn)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審查: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供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的原件進行現(xiàn)場初審。須上交桃江縣2017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報名表(附后)、上述四證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
本縣少數(shù)民族考生須出具桃江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的相關證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其考試資格。
3、按所設崗位學段科目報名。
4、報名時上交報名表(報考玉潭學校的考生須注明學校)。
5、報名地點:桃江縣教育局五樓中會議室。
聯(lián) 系 人:黃老師聯(lián)系電話:0737—8889187
四、招聘辦法
1、筆試
?、贂r間: 6月28 日上午8:30分
?、诘攸c:另行通知
?、蹆热荩篴、報考幼兒園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幼教專業(yè)知識和語、數(shù)兩科,各占50%;b、報考小學、初中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相應專業(yè)的小學、初中和高中內容。c、報考高中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相應專業(yè)的高中內容。d、報考職專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相應專業(yè)的內容。
?、芊种担?00分制按60%計入總分。
2、試教
?、僭嚱虒ο螅焊鶕衅赣媱澃磳W段分科目,依筆試成績高低,按1:2確定試教入圍對象??h組織部、人社局、編辦對入圍試教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試教,由此出現(xiàn)的空缺,按相同類別科目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②時間:2017年 7 月 6 日
?、鄣攸c:另行通知
?、軆热荩郝殞O鄳獙I(yè)、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相應課程的教科書內容,具體內容抽簽決定。
?、菰嚱添樞虺楹灈Q定。
?、薹种担?00分制按40%計入總分。
3、按學段分科目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須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否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數(shù),由此空出的職位數(shù)由組委會調劑到其他職位。
4、根據筆試、試教成績的總分,分科目類別按招聘人數(shù)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對象(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列前,學歷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列前)。試教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對擬聘對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因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空缺,則按相同類別科目總分高低依次遞補。
7、對擬聘對象予以公示。
8、同類別同科目擬聘對象,由本人于7月 10日上午 8:00 到縣教育局,按筆試、試教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職位,逾時未到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職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選崗后出現(xiàn)的空缺職位,根據同類別科目總分高低在入圍人員中依次遞補,如仍出現(xiàn)空缺,則由組委會另行研究。
9、擬聘對象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后聘用,縣教育局按招聘計劃與自主選崗情況安置到相應職位,受聘者需參加新教師上崗培訓,上崗一個月內辦好聘用手續(xù),享受國家編制教師待遇。
10、凡聘用教師須遵紀守法,敬業(yè)愛崗,試用期三個月。如在試用期內,不勝任教師工作,或師德師風差、不遵守勞動紀律,或違法亂紀者,予以解聘。
11、凡聘用考生,須在受聘單位工作五年以上,在五年內不準辦理脫產學習和跨鄉(xiāng)鎮(zhèn)調動手續(xù),否則予以解聘。
五、紀律要求
凡在報名、筆試、試教、體檢、考核中存在違紀舞弊或出具虛假證明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三年內不得參加各類人事招聘考試。
六、本招聘簡章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組織委員會研究決定。
桃江縣組織部桃江縣編委辦
桃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桃江縣教育局
2017年6月7日